他在讲了“凶手”两字之后,略停了一停,我自然知道他这“凶手”两字,是指什么人而言,所以我不表示什么异议,只是会意地点了点头。
白克又道:“凶手取出了一只土蜂来,放在一张白纸上,这种土蜂,是掘土的圆花蜂,和所有的昆虫类似,它们的行动,是有规律的,从幼虫到成虫。它们将来一生的行动,几乎早已经成了一种本能,在它们的染色体内,有着密码,那情形,就像是电脑几万件零件之中,每一个零件都有固定的作用,在一定的情形之下,受着操纵,依照密码拍定下的规律,永不会改变。”
我用心听着,白克这一番话很是费解。不过我还是可以听得懂,只不过暂时,我还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说这番话而已。
自克继续道:“这种土蜂,在产卵之前,会在地上挖一个洞,然后找一条毛虫,找到毛虫之后,它会迸洞巡视一番,再出洞来,将毛虫捉进去,最后,头向内,尾向外,将毛虫拖进洞去。如果在它进洞巡视的时候,将它放在洞口的毛虫移开,你猜会怎么样?”
我呆了一呆:“它会去找毛虫!”
白克“桀桀”地笑了起来:“不是,它不管毛虫是不是在那里,一样会将拖毛虫的动作做一遍,你移开毛虫一次,它重做一次,移开十次,它重做十次,这是它生命密码给它的规律!”
我吸了一口气,还是不明白白克说这些土蜂有规律的动作,是什么用意。
白克摇晃着酒杯:“凶手将土蜂放在纸上,引诱它作产卵前的行动,土蜂在白纸上,一遍又一遍地爬着,二十分钟之后,土蜂在白纸上,也留下了一连串的轨迹,凶手将康纳士博士行动的轨迹,和土蜂行动的轨迹,交给康纳士博士看,然后,他说,他什么话也没有讲,只是大笑,不断地大笑,而据他说,康纳士博士的面色惨白,脚步踉跄离去的。”
白克的右手握着拳,用力在桌上敲着:“到这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