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喜欢喝这种苦水?”
端纳道:“这不是苦水,是咖啡。”
伦伦将“咖啡”两个字,反覆念了几遍,才笑了起来,道:“我不要到城市去,过你们的日子,你们或者懂得很多事,但是,实在不懂得生活,看你,喝这样的苦水,你们的脚上,要套上硬套子,使自己的脚,变得不能碰到地上,要是没有了这种套在脚上的硬套子,我看你们根本不能走路了。”
端纳呆了半晌,伦伦口中的“硬套子”,自然就是鞋子,那是文明人不可或缺的用品。
自认过著文明生活的人,没有一个不穿鞋子的,也绝不会有人以为穿了鞋子,有什么可笑之处,但是在伦伦的眼中,这种套在脚上的“硬套子”,就成了十分可笑,滑稽的东西。在自小就赤脚的刚刚族人看来,的确应该如此,他们的一双脚,可以踏在尖嶙的岩石上而不觉得疼痛,这种本事绝不是任何文明人所能做得到的。
端纳呆了片刻,道:“看来我无法可以说服你,但是我认为,你是刚刚族,最勇敢的人,如果要使刚刚族人,脱离原始的生活,只有你努力,才能改变。”
伦伦摇头道:“我不会作这种努力,我们生活得很好,为什么要去改变它?”
端纳放好了咖啡,站起身来,道:“对,各人可以有权欢喜自己的生活方式,可是你必须承认一点,在没有别人的干扰之前,你们的生活方式,可以保持,一旦有了武力的干扰,你们就吃亏了,例如那个『有雷电力量』的人,就使你们的生活,不能继续下去了。”
伦伦咬了咬唇,道:“我会对付他的,我至多和他同归于尽。”
端纳摇头道:“要是这个人还有他的同伴呢?”
伦伦显然未曾习惯对一个问题作深思熟虑,所以她皱著眉,答不上来,只是鼓著气,向山上攀去。端纳跟在她的后面,一小时后,他们已经来到了那座山头的上面,伦伦大声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