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哥要出让的东西,可以……看一看了吧?”
陈昌一口答应,自腰上解下布包来。一解开,周胖子一看之下,-那之间,血往上冲,满脸通红,可是一下子又心脏收缩,脸色发青。
他双眼发直,张大了口,口涎就那样流了出来,吓得陈昌不知发生了什么事,他伸过手去在周胖子“人中”上重重捏了一下,周胖子才回过神来。
陈昌人不笨,他带出来的几样东西,分开来放。这时展示的,只是其中一件,已经使周胖子遭到了这样的震憾。幸好是如此,若是一起取出来,周胖子非心脏病发,命丧当场不可!
陈昌其实一点也不识货,他生活贫困,别说是各类珍宝,一生之中,连碰到黄金的机会都没有,能摸上一下白银,已经很不错了。可是各类珍宝,之所以会成为珍宝,当然是它们本身具有极度的魅力,吸引人,使人自然对它如痴如狂地喜爱,认为那是天地间精华之所聚。若不是有那样的优点,怎么会千古以来,令那么多人为它追逐不休?
所以,当陈昌在那古墓之中,发现有许多宝物之后,他也为之震撼不已。
当然,他的感受,不如锦衣玉食惯了的豪富。他看着那些宝贝,自然觉得那些东西美丽得惊心动魄,可是对他这个长年累月,在饥寒交逼中过日子的人来说,一盘老大的珍珠和一盘五花肉让他来选择,饥肠辘辘之时,他自然会舍珍珠而就猪肉的──由此可知,珍宝再动人,性命还是比它重要,由此也可知,世上颇有些人,舍生命去求珍宝的,是如何愚蠢?
但是周胖子却和陈昌的情形,大不相同。在他的眼中看出来,珠宝岂止是原始的美丽而已,还有它们社会上的价值──在周胖子看出来,珠宝等于巍峨巨宅,等于良田十顷,等于婢仆成群,等于锦衣玉食,等于美女如云,等于一呼百诺,等于一个人生活上所享受的一切!
那自然又有了不同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