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躺在一侧的另一个躯体。
那个躯体用一张白色的被单包着,何敢一伸手,触感就告诉他是一个女人,而且还是个赤裸裸的女人——男人决没有这么滑腻细致的肌肤;于是,何敢开始小心起来,他先撕开裹着头部的被单,虽然光线昏暗,映在眼前的那张面容他也熟悉得紧,不是金铃是谁?居然正在作海棠春睡之态哩!
长长吁了口气,何敢十分庆幸自己不曾砸了招牌,他先把那痛得半瘫于地的大块头点了穴道,再将晕迷中的金铃送回房内,瞅着房中木盆里漾荡的温水,何敢不禁摇头——洗澡有什么好处?
等何敢来到前堂,那小凶神早已纵影不见,只留下遍地的散碎物件,斑斑的血迹,店掌柜还和先前一样坐在柜台后面,不过换了个目瞪口呆的神情,仿佛是泥塑的。
何敢想问什么,又住了口,他注视着一路滴向门外的血迹,料知那小小子业已逃之夭夭,但他并不着急,后园里还留着另一位哩。
翻过那大块头的身子,何敢俯视着月光下的这张面孔,这张宽阔的、凶恶的、满是络腮胡子的面孔,这张面孔对何敢而言,十分陌生。
清清喉咙,何敢慢吞吞的道:
“先报个万儿吧,我说朋友。”
那人牛蛋子似的两只眼珠一瞪,其声也若牛鸣:
“老子行不改姓,坐不改名,老子就是包达,‘熊哥’包达!”
何敢勾动着唇角,不似笑的一笑:
“‘熊哥’包达?不曾听过;我说包达,咱门不用急,一样一样来,你那伴当,呃,看上去只有十一二岁的那个毛头娃子,又是哪一路的神圣?”
闷声爆笑起来,包达似乎相当幸灾乐祸;
“十一二岁的毛头娃娃?嘿嘿嘿,好叫你得知他是何人,姓何的,他就是鼎鼎大名的‘婴煞’白不凡;十一二岁?他快有五十岁啦!”
何敢呆了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