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努书坊

繁体版 简体版
努努书坊 > 逝者证言·跟着法医去探案 > 第三章 疑点重重

第三章 疑点重重(9 / 19)

自然死亡,顾名思义,就是自然界万物生老病死这样一种自然规律的结果。

一种是生理性死亡,就是衰老死。当机体的器官已经老化到不能使用的程度,机体就会出现多方面功能障碍,这些功能障碍会最终导致机体死亡。秦始皇想寻找的长生不老药就违反了自然界的规律,是不可能存在的。

另一种是病理性死亡。机体在生前被诊断为某种疾病后,因为疾病的发展或不可治愈等,最终导致组织器官衰竭、功能丧失进而引发机体的死亡,也就是病死。在这里值得一提的是猝死[注]。

老秦会详细地说说猝死,这是法医经常会遇见、也是麻烦比较多的死亡种类。猝死一般都是机体患有潜在性疾病,这些疾病平时不易被发现,在一些外界诱因的作用下,突然发作,这种发作可能就会直接导致机体的死亡。尤其是在外伤的诱发下,平时没有发现的潜在疾病突然发作而死亡,经常会引发死者家属对死因的质疑。猝死,也是唯一一种属于自然死亡却需要法医深入研究的死亡种类。

除了猝死,法医绝大多数研究的都是非自然死亡。

非正常死亡的种类非常多,这也是为什么法医要掌握那么许多种死因的原因。但是综合概括,非正常死亡比较多见的是物理因素导致的死亡,比如工具打击人体导致死亡,掐扼颈部导致机械性窒息死亡,落入水中溺死,被雷电击中死亡等,都属于物理性死亡。另外还有化学因素和生物因素导致的死亡,比如中毒死亡,被化学药品腐蚀导致的死亡等。如果想再简单一些概括非自然死亡的原因,那么比较多见的就是外伤、窒息、中毒三种。

自然死亡也好,非自然死亡也好,只是死亡的种类,却不是死亡的方式。死亡的方式是法医在勘查、检验非正常死亡事件的现场和尸体后,第一个需要解决的问题。当然这个问题不仅仅是法医专业,更需要现场勘查、侦查等专业人士共同工作,综合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