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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八案 狂乱之刃(15 / 17)

线头,又确定本案是盗窃案件,什么人盗窃就是为了偷DVD和手机而不翻动现场、不拿女死者的金手链?只有一种解释,凶手没见过DVD机,连拔线头都不知道,要用刀割断线头,而且凶手没见过手机或者认为手机很值钱。这样的人,只能是智障或者精神病。结合三方面问题,只有精神病患者才能做出这样的现场。”

我赞许地点了点头,说:“间歇性精神障碍,这样的话,就可以解释为什么整个作案现场有时让人感觉凶手有反侦查意识,有时又像没有反侦查意识,甚至作案时带个梯子这样不能让人理解的行为都可以做得出来。这是因为他的行为没有清晰的思维去维系,时而清晰时而糊涂,所以整个案发现场都让人费解。”

师父接着说:“我之所以分析这个人家里很贫穷,是因为即便凶手有精神障碍,如若生活条件一般也都应该能认识什么是DVD机,这个时代,连DVD机都不知道是什么的,他的家里可想而知有多穷。”

我又插话道:“是啊,分析身材矮小是因为现场二楼的窗户狭小,能钻进去的人,自然身材矮小。”

胡科长在一旁补充道:“嗯,听你这样一说,所有的疑点几乎都可以解释了。之前我一直在考虑一个问题,男性死者没有经过任何挣扎就被打死在床上,甚至连抵抗的动作都没有,这非常奇怪。因为盗窃杀人,通常都是进屋翻动东西惊醒受害人后,不得已而杀人。而本案中,凶手几乎是进了卧室就杀人,这非常不好理解。”

师父接话道:“很简单,我觉得这个凶手应该了解柏长青一家的习惯。受害者通常是周五回家,周一才回来,而恰巧案发当天是25号,周五。很有可能是凶手以为柏长青回了城,于是晚上来盗窃。哪知周方脚踝受伤,恰巧这天晚上他们没有回城。凶手进入卧室后,对于卧室内有人大为惊讶,但是因为受害人此时并没有醒来,如若是正常人可能会逃离或者继续悄悄盗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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