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孩的,天哪,臭死了。”
20分钟后,我简单地穿上了隔离服,站在两具高度腐败呈巨人观模样的尸体旁边。
“不出意外的话,”我看了看面前的中年妇女和五六岁幼童的尸体,说,“这就是金萍和她的儿子。”猜测的同时,我也竖起了双耳,听侦查员在逐个儿问围观群众问题。围观的人们早已退出200米外。这种巨人观估计他们是没有见过的,不仅臭气熏天,更重要的是面目可憎,让他们不敢多看一眼。
“你们认识这是谁吗?”
“金萍,天哪,是金萍。”
“你们怎么看得出来她是金萍?”
“脖子上的痣!”
“是啊,那痣!”
听见群众这么一说,我、永哥和乔法医不约而同地朝女尸的颈部看去,果不其然,虽然尸体已经高度腐败,但是那颗黄豆大的红痣依旧清晰地印在女尸的颈部。
“看来没有猜错,金萍和她的儿子真的死了。”我揉了揉鼻子说。
“这就能合理解释金萍为什么带着她的儿子远离公路,来到这偏僻的小河边了。”永哥说。
我有点儿讶异,看着永哥问:“怎么解释?”
“因为他们根本就不是逃跑。”永哥说,“他们是来畏罪自杀的。别忘了,案发当天金萍就是带着她儿子来这里逮龙虾的。金萍杀了人,于是想到了刚才逮龙虾的地方,所以带了她的儿子来这里畏罪自杀的。”
我点了点头,说:“你说是自产自销,听起来还是很有道理的。不过,我总觉得,就算她可以自杀了之,可是哪个母亲犯了错,还要带着自己的孩子一起死的?”
“是这个理。”永哥说,“但是能因为几句话就杀死自己婆婆的人,思维肯定与常人不一样,或许是她害怕一个人上路,就找自己的孩子陪着吧。”
我皱起了眉头,不敢相信这个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