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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案 夜半枪声(25 / 27)

高度惊恐、大量失血以及酒精作用,他也没能发出叫喊声。”

我见大家都在奋笔疾书,记录我的分析,便喝了口茶,顿了顿,留出他们写字的时间,然后说:“第三个问题,我认为凶手的住址,应该是在现场往西一百米左拐弯的那个巷道。结合现场环境,如果凶手往东走,必然要经过胡黎苗的哥哥家,而且走到离现场三百米外,至少需要一分多钟。那么听见枪声后二十秒就出门的几个人,肯定可以看见。如果凶手往西跑,二十秒的时间,能跑一百多米,如果经过那个巷口继续往西,她同样会被东边数百米的几个人看到身影。所以,凶手应该在这二十秒的时间内,恰巧拐到巷道里。我看了现场,因为公共厕所的阻隔,几个打麻将的人看不见那里。”

“那个巷道里住了七八户人家呢。”侦查员说,“包括死者自己家。”

我笑了笑,说:“第四个问题,你们有没有想过,凶手为什么要打死者呢?我说的是打,不是杀。当时死者躺在地上,由于酒精作用,并没有多少反抗能力,如果凶手想杀人,随便打哪里都可以杀人。为什么她要选择最不可能死人的地方——腿部呢?当然,打断股动脉这个结果,是出乎凶手意料的。结合你们的调查,死者喝多酒之后,就会用脚踹他的老婆,还会满村到处跑,惹是生非。那么最恨他这条腿、最讨厌他满村跑的人,因为这事儿最没有面子的人,肯定是他老婆。”

“他遇害前,还踹了他老婆。”大宝继续补充。

“所以,这应该是一起激情伤害引发的死亡案件。”我说。

“有一定的道理。”主办侦查员说,“不过,我们没有证据,没法甄别他老婆张越是不是凶手,没法定案啊。”

“有办法。”我笑眯眯地从包里摸出一个放大镜。

这是个金属边、红色木柄、造工精细的放大镜,是我的一个叫作包包的好朋友送给我的生日礼物。看来这个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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