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者供魏忠贤擢升。
魏忠贤采用的仍是传统的冤狱手段,即合法的屠杀。最先开刀的便是籍隶东林党的名将熊廷弼,并借熊廷弼把反对派一网打尽。不过所异于过去的是,魏忠贤所扣下的帽子不是“谋反”)而是“贪污”。魏忠贤宣称那些为熊廷弼呼冤的官员,全都接受了熊廷弼的重贿。于是,包括监察部长(左都御史)杨涟,评议部主任委员(都给事中)魏大中,大批被指为东林党的中央地方官员,都被逮入诏狱(就是五彪之一许显纯所主持的军法处——北镇抚司)。在酷刑之下,他们只好承认受贿。他们所以承认,一则是受不了拷打,一则也希望承认了之后,能由诏狱移送到政府的正式司法系统(三法司),得以获得申诉的机会。但他们承认后,阉党并不移送,而就在诏狱中追赃,每三天拷打一次,他们缴不出天文数字的赃款,结果仍惨死在拷打之下。
——当杨涟的尸体被家属领出时,全身已经溃烂,胸前还有一个压死他时用的土囊,耳朵里还有一根横穿脑部的巨大铁钉。魏大中的尸体则一直到生蛆之后,才被拖出来。事实上凡是捕入诏狱的人,不承认罪名也不能摆脱死亡,而且死得更惨。即令移送政府司法机关,结局也是一样,司法部长(刑部尚书)薛贞的话可作为说明,薛贞是魏忠贤的“十狗”之一,正力求晋升高一级的“五彪”阶层。他训示扬州(江苏扬州)行政长官(知府)刘铎说:“生在这个时代,应该为自己的前途(功名)着想。别人的生死,跟我什么相干?”
阉党一面血腥镇压,一面发动一项歌功颂德的专案作业,命各地官员为魏忠贤建立祠堂。祠堂本是拜祭死人的场所,但摇尾系流却在魏忠贤还活着的时候,在祠堂中树立魏忠贤的塑像,供人当神仙般的焚香跪拜,祈求降福。
发明这种新型摇尾形式的,是高级官员之一的浙江军区司令官(浙江巡抚)潘汝祯,于一六二六年出奇制胜,第一个建立魏忠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