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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朗不反对男人该有绅士品格,但他不做绅士也并不会触犯法律,见到陌生的漂亮女人受伤便立刻变身温柔骑士去安慰的男人,10个里有8个是名副其实的色狼,剩下的两个,一个是闷骚宅,有贼心没有贼胆,最后一个,便可能是这个女人的亲戚。
酒店的房间里还飘荡着他的提拉米苏蛋糕香气,淡淡的咖啡香甜。
沈茂说给他准备的房子已经安置的差不多,找人彻底的打扫一遍就可以先住着,再需要买些什么东西让霍朗先买着,记得找他报销。
霍朗是不缺钱花的人,但他这人几乎抠门到了人神共愤的境界,沈茂曾经说过他,小狼,你听没听过中国有句俗语,叫做有钱不花,死了白瞎。当时霍朗是点了点头,说,听过,不过,我宁可死了白瞎,也不想当睁眼瞎。
霍朗所做的那些善事,虽然是发自内心的善举,但是他从未在自己的银行卡里刷出过一块钱。他结实了几名非常喜欢卖弄手段追求名誉的企业家,创办了何善基金,主席不是他总裁不是他,他不需要借用这种善举来完善企业的名气,他在做着一件问心无愧的事,所以他不捐款也心安理得,他可以拉来大把捐款的人,每次回到美国就会陪着母亲出席各种社交场合,想尽办法让那些真企业家变成伪慈善家,然后带着一飞机的物资回到贫瘠的土地。
他的衣服从名牌到高级定制,件件是当季的最新款,却没有一件是他自己买的,全是母亲给他订好,随着他的步伐邮寄,他想了想近十年来自己最大一笔对旁人的花销,就是给巫阮阮买的那身长颈鹿居家服,花了八百多块钱,然而付钱的时候,并没有预想中的那么难以忍受,这足以再一次向他自己证明,他是喜欢巫阮阮的,否则,他会直接让她穿着病号服回家。
霍朗似乎从来都是一个做事十分有计划性的人,他不是不温柔,也不是很贫穷,他只是想攒着他最真的情感和最贵的财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