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
于是,这一夜就只剩下林沐雨、刘布衣在驿馆之中了,早早的吃了晚饭,两人决定去街上看看热闹,反正时间还太早,见识一下天霁城夜晚的繁华倒也不错。
林沐雨依旧一副游侠装束,散漫的灰白色紧身衣衫外裹着一条破旧的兽皮,一看就是从山里來的,如果不是气度不凡的人恐怕会被人认为是猎户,而刘布衣则一袭长衫,神棍装束,两个人走在天霁城的街道上倒也不起眼。
夜晚的街道两旁,酒楼林立,到处都是喝酒划拳的声音,而且街边还有一些莺莺燕燕的女子,让林沐雨感慨不已,原來这边也有这样的行业,果然,PC才是人类拉动经济发展的原动力啊……
“布衣,你是不是也应该弄一把兵刃了。”林沐雨问道,刘布衣那么多天的修行之后,已经能够衍生不算太弱的真气,在分级上,应当差不多踏入人境第二重天了,好歹也算是个手有缚鸡之力的书生。
“兵刃。”
刘布衣一愣,道:“少侠,我从來沒有用过兵刃,这……您帮我选吧。”
“行。”
林沐雨看看他的身材,道:“你太瘦弱,不适合使用太沉的兵器,锤子、战斧、阔刀之类的肯定不适合你,那么就是短剑、匕首、短刀、扇子之类的兵器了,你自己选一个。”
“匕首、短刀。”刘布衣皱了皱眉:“听起來不像是好人的样子,我刘布衣一介文生,天妒英才,啊呸……天生奇才,不能用那样的兵刃,那就扇子吧。”
“就知道。”
林沐雨暗笑。
“你笑什么。”刘布衣一脸不爽。
“你选扇子的原因是什么。”
“灵巧啊。”刘布衣嘿嘿一笑:“而且风度翩翩,英俊不凡,说不定还能不虚此行的泡个媳妇回來呢。”
“哟,你人生目标就是弄个媳妇啊。”
“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