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彭典的钢杖倒退两尺,而罗希羽就在这一刹那的空隙挥刀劈入,长刀有如奔雷掣电一般迅急,快得没有人能瞧清楚。彭典闷哼一声,钢杖撤手掉在尘埃,胸前斜斜一道血痕,敢情已挨了一刀。他身躯摇摇,欲仆末仆,这时四下有十馀名白衣壮汉都像是呆住了,鸦雀无声地瞧看彭典的结局。但见彭典胸前白衣霎时已变成一片鲜血,可是身形终於稳住,没有倒下。
罗希羽不由得皱一皱眉头,忖道:“我敢情是用惯了那柄宝刀,所以少用了叁分力道,竟不曾立毙这小子於刀下。”
普通的长刀份量虽是与他惯用宝刀相同,但锋快的程度大有差别,是以他不使用宝刀之时,其间便有二成力道之差。
彭典深深吸一口气,厉声道:“罗家血战刀法果然名不虚传,我输得不冤。但我只要有口气在,总有一日洗雪此恨!”话才说完,便已喷出一大口鲜血。
原来他不但外伤甚重,连腑脏也被对方内力所侵,伤势不轻。他犹自恨恨地长叹一声,突然间向後便倒,咕咚一声摔在尘埃。一名白衣大汉跃到他身边,迅即把他抱走。
罗希羽虽是不知他是死是活,但这刻无论如何亦不能出手截击。他顿时把满腔怨气倾向四下的白衣大汉身上,挥刀迅击,展眼间便劈翻了四人之多。
但这些白衣壮汉们无一不是黑道健者,又经过七杀杖严无畏的严格训练,虽然没有一个在罗希羽刀下走得上叁招的,但却不曾溃退,反而越杀越多,弹指间已增到二十馀人,重重叠叠地包围住罗希羽。罗希羽还有什麽好顾忌的,刀出如风,快逾掣电,每一刀过处,总有一个敌人惨叫倒下,任何人只要踏到周围五尺之内,定必溅血跌倒。
不一会功夫,他又连杀了十二人之多,满地骸狼籍,到处都是一滩滩的鲜血。这等惨烈拚斗方兴未艾,白衣大汉的人数,有增无减,使人泛起了杀之不尽的感觉。
罗希羽双眼已露红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