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房地产调控措施,要求各地方政斧在一季度前向社会公布当地房价调控目标。住建部曰前又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在落实政务院有关文件,确定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时,要在本地区内听取社会的意见,使各地调控目标的制定科学合理,并取得社会的认同和支持。已经公布本地区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的城市,也要以适当的方式听取社会的意见,并根据听取意见的情况,酌情调整已发布的调控目标。
大限将至,许多城市报出了本地的房价调控目标,这些目标虽然都直接回应了‘新国九条’,但与‘社会认同’恐怕还有较大分歧。毕竟,多数百姓不是希望房价涨慢点,而是希望别再涨。刚才许书记提到数据,好吧,我们就说一点数据。
首先,调控目标所采用的指标中并没有与民众联系最密切的居民住房支付能力、房价收入比等。不妨做一个假设,某城市新房均价为1万,人均可支配收入3000元,就算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为20%,房价涨幅控制为10%,居民的住房压力也并不见得有减轻,反而加重。再说,在绝大部分城市GDP和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均超过10%的大背景,涨幅不超过或低于GDP增速及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调控目标,意义不大。从历年统计局的数据来看,各个城市房价涨幅基本上都能控制在10%以内,例如2013年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价平均涨幅为9.99%。而在今年保障房持续增加供应等影响下,将房价控制在10%以内并非什么难事。
也正是在此语境下,京城独树一帜的‘稳中有降’调控目标,在‘房价太高’的社会呼声中,自然更加契合‘社会意见’。很明显,京城与其他城市的调控目标虽然在大的方向上是一致的,都是‘为切实将住房价格控制在合理水平’,但在小目标上却有区别。其他城市允许继续上涨,京城则用‘稳中有降’告诉大家:房价不能再涨,至少是要稳住,甚至要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