瘦的,看上去起码四十岁出头了,如果不是唐明丽自己后来承认,岳清兰无论想像力多丰富,也很难把这么一位容貌早衰的妇女和卖银的小姐联系在一起。
唐明丽进门就跪下了,仍是过去对公安、检察人员说的那一套:“岳检察长,我家周贵根冤啊,冤死了!周贵根真没到金色年代放过火啊,周贵根胆子太小了,说啥也不会放这把火,我能替周贵根做证明人!我真能证明啊!”
岳清兰让起诉处的女同志把唐明丽拉起来,尽量和气耐心地做工作说:“唐明丽啊,你说冤我说冤都没用,我们办案要以事实为根据。现在的事实是,八月十三曰晚上周贵根就在火灾现场,我们先不管他有没有放火报复苏全贵和金色年代的念头,他既然出现在着火现场,总要搞搞清楚吧?现在周贵根还只是犯罪嫌疑人,法院还没判嘛,目前不存在什么冤不冤的问题。”
唐明丽抹着泪,又要往地下跪:“检察长,所以我才向你们反映啊!”
岳清兰仍没当回事:“你想反映什么?不要跪,好好说吧!”
唐明丽说了一个新情况:“检察长,周贵根那晚到金色年代是接我的!”
岳清兰有些奇怪:“接你?你在金色年代干什么?你好像不是那里的员工吧?”
唐明丽吞吞吐吐:“我……我在金色年代娱乐城附近打……打工……”
岳清兰益发奇怪,注意地看着唐明丽:“打工?打什么工啊?在哪家?”
唐明丽看看一屋子人,不愿说了:“检察长,这我……我只想和你一人说!”
岳清兰没同意:“这不是我们两人之间的私事,我看他们用不着回避!”
唐明丽迟疑起来:“那……那就算了,反……反正我家周贵根就是冤……”
岳清兰道:“冤在哪里?都到这一步了,还有什么不好说的吗?”
唐明丽愣了好一会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