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在华大有一个演讲,谈到人们对十六届三中全会相关的精神和政策可能多少有一点误解。你当时提到土地经营权长期不变,这才是最重要的部分。能否展开谈谈这个问题?
萧宸:十六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提出农民土地承包关系要长久不变。关于承包期,中央曾经提过几次,1984年提出15年不变,1993年提出来15年到期再延长30年不变,这次明确提出来要长久不变。有人理解,这样做是不是要把农民长期束缚在小块土地上,我觉得这是误解。权利是他的,至于自己种还是给人种,他有自己的选择。
所以,才有“流转”。流转的前提又是什么呢?流转的是一种产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种产权。这里有一个前提,就是承包者的经营权时间越长越稳定,流转市场就会成长得更好。至今为止,真正意义上的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市场没有发育起来,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承包经营权还不够稳定。
所以,赋予农民更加充分而更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是一层意思;第二层意思是,更加充分而更有保障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实际上也给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市场的发育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机会。
《新华曰报》:不少地方在土地流转方面已经有了不少试点。你也提到,在试点方面要按程序、有预案,在可控的范围内稳妥进行。所谓试点,就是说存在以后全面铺开得很大的可能姓,接下来的局面会是怎样的?
萧宸:土地流转和试点的关系是什么呢?《农村土地承包法》里有专讲土地流转的。那么,依法流转就是了,为什么还要试点呢?想突破现有的法律,才要试点。大家觉得这个法律对经济发展可能存在阻碍,因此想修改。往哪方面修改,怎么修改?这就要进行一定的试点。要突破法律,当然要得到批准,需要有程序。
是否能够全面铺开,要看试验结果。如果不具有全面推广价值,那么法律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