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朗。竟然有一条挺宽敞的小路联通后巷与外面。小伙子顺着小路一路向前狂奔,不时回头看看沈欢的位置。
沈欢咬了咬嘴唇,猛然加速,跃上了左侧的高墙。
墙高两米半左右,中间是窄窄的红砖线。沈欢像是一只追赶猎物的狸猫,脚踩着墙头,远远缀在跑路小伙子的后方。
一路狂奔的小伙子,在跑出了将近三千米之后,筋疲力尽得靠在墙边休息。他面色惊恐得盯着小巷的尽头,半天才长出一口气。
没有见到追兵,小伙子觉得危险警报已经解除。他开始慢跑,在附近围绕着几个高大建筑物绕了几圈之后,认为彻底安全,对方已经放弃追赶。
于是,小伙子拿出手机,拨通了顶头上司的电话。大体意思就是,为了掩护抢人小分队的行动,我们三个人都栽了。不过我跑出来了。万一以后有什么信息泄露,那一定不是我。
挂掉电话,小伙子再瞥了一眼巷口,依然没有看到沈欢的身影。小伙子颇为开心得点了点头,转身打算离开。
转过来的一刹那,他的电话掉在地上,触摸屏变成了蜘蛛网。
他吞下了一口唾液,嘴角抽搐着说道:“大哥,有话好说,好说!”
沈欢好整以暇得站在他背后已经不知多久了,小伙子突然有种要崩溃的感觉。
“我听你说!”沈欢面容沉静,连大气也不喘一口,似乎是哼着歌开着车溜达着来的。
小伙子慌了神,沈欢这种追人的效率让他绝望。
“大……大哥,我是打掩护的,别的都不知道。人是从我们后门走的,不过去哪里了我真的不知道。”
沈欢微微一笑:“联络电话!”
小伙子快哭出来了,他掏出自己的手机,放在通讯记录上,哭丧着脸说道:“号码不显示。”
沈欢一看,果然空空如也,没有一个数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