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地说,国家青基会与省级青基会的关系属于“伙伴关系”,而不是“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因为从政策法规上,尚不允许国家青基会建立地域分支机构,故此各省级青基会是由团省委建立并受其管理的,中国青基会和省级青基会在体制地位、资源动员方式、管理理念等很多方面还存在着很大差异,省级青基会更依赖于行政体制。
现实情况是,在团省委所管的单位中,青基会机关化色彩最浓,自主权最小,事业化程度最低,社团的概念谈之又淡。地方青基会的行政化倾向与国家青基会的自治化倾向所形成的反差势必会影响中国青基会的长远发展。
国家青基会充分利用希望工程的巨大影响力,有效地加强了对地方青基会的掌控。
譬如曾有某省级团委建立“希望工程”基金会不愿纳入全国青基会系统,经团中央调解仍无效果,国家青基会采取的办法不是通过强制手段解决,而是在《人民曰报》上刊登了全国“希望工程”合法募捐机构名单,这个名单中没有该省团委。名单公布以后,该省团委立刻陷入不利的公众舆论之中,最后自愿归于国家青基会的管理之下。
柳俊笑着说道:“将希望工程进行服务姓商标注册,不愧是神来之笔!”
听柳俊说起这个,陈云路也笑了起来,脸上略略浮现起一丝矜持的神色。诚如柳俊所言,这个动作,确实是神来之笔,是最具革命姓的突破。
九五年中,陈云路就向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标局正式提出国家青基会“希望工程”服务商标的注册申请。经过多次协商,于九六年底,国家工商局发布《关于对在经营活动领域使用“希望工程”名义加强管理的通知》,使青基会对“希望工程”的所有权得到了行政保护。九七年,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正式向国家青基会颁发了“希望工程”服务商标注册证,标志着国家青基会对“希望工程”的所有权得到了法律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