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冽的目光掠过在场众人。整个人就如同一匹生气的烈马,无声的嘶鸣、咆哮。
渐渐的,记者们注意到金允浩流露出的不悦。不约而同的安静了下来,惊诧疑惑。
他们想不通,这有什么可生气的?
金允浩低沉且异常严肃的道:“采访,是你们的工作,我可以理解。但是,请注意方法和方式。”
金允浩伸手,指了指围在身边拼命阻挡记者的战斗警察,道:
“他们是战斗警察,并非普通的保安。他们在执行公务!而你们,为了自己的目的。公然妨碍公职人员执行公务。已经触犯了法律。”
闻言,记者们个个面色不善。
他们自认为自己是无冕之王。认为不论到哪,自己都可以横着走。那些国会议员、大企业会长见到他们也是躲闪而已,他们何时被人如此言语教训过。
一位记者站出来,言语反击道:“民众具有知情权,作为记者,我们具有采访权。所以,我并不认为我们的做法有任何不妥!”
金允浩淡然一笑,反击道:“不错,记者是有采访权,但不要随意且胡乱解释采访权。
新闻法是规定:为保障记者的采访权,政府及涉及公共利益的职能部门不能阻扰记者采访而且要提供便利。
但是,这里有个次序问题。
如果我阻挠、妨碍了你们的采访,你们凭借采访知情权,在法律允许范围内可以采取取进一步动作。
可目前的情况,一我并没有不接受采访,二我也没有表现出阻挠妨碍你们采访的举动。我只是为了保护嫌疑人安全,防止发生意外,而布置了警戒线。
可是你们却无辜冲破警戒线,公然践踏公职人员威信,更甚至威胁到我嫌疑人的安全。
请问,这是哪条法律赋予你们的这项权利?新闻法规定的采访权可以公然对抗宪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