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睛如海洋一样沉静,皮肤象牙白,整个人看起来懒懒的,宛如雾中荻花,要人一眼惊艳。
那时期,少见萧九九这样调皮的女孩,那么鲜艳活泼的性格,就算成绩差,也差得理直气壮的。
兰仲文一开始是那么地厌恶她,他是个喜静的人,被萧九九闹得毫无办法,今天切切橡皮擦,明天黏黏手工艺,反正从不认真听课,天天吃零食,功课做得一塌糊涂。
可是有一天,她发现兰仲文的视线落到她身上后,就在也转不动了,那抹眼神里,她看到一个名为神往的词。
他所有的优秀,都活在压抑下。
而那么差劲的萧九九,却活在自由不羁里。
他渴望她的自由与不羁,仿佛一瞬间触及了他的灵魂,令他震颤。
他爱上她了。
只一眼,奕琳就知道了,向来对同学漠不关心的兰仲文,第一次向她伸出了援助之手,不管别人如何排斥萧九九,他自站在她身后,安然坚定。
那一刻,奕琳就知道自己没戏了,所幸她脑子聪明,清醒得早,知道不该属于自己的人,永远也不会属于自己。
所以她便能甘心放下了,况且,做他的朋友也没什么不好,并不是所有的感情都要完美,爱得起,放得下,才是一种境界。
午休的时候,九九下公司食堂打饭,考虑到他的胃很脆弱,九九放弃了香辣的烧肉鸡腿类,买了两份粥,几个清淡小菜,在CEO办刺啦啦吃了起来。
兰仲文嫌弃的看着桌上的菜,“果然不能让你去买,你每次都是买自己爱吃的。”
九九微楞,将嘴里的芥兰咽下说:“你还记得我喜欢吃什么?”
“那当然了,我记忆力超群。”他露出显少的笑容,竟美得惊心动魄,“你喜欢的蔬菜只有两样,芥兰,莲藕,其他的都是肉类,至于零食,你没有不爱的吧,但最偏爱芒果口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