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脸一板,反应很大,被绣鞋踩踏过的左边脸颊更是烫的吓人。
“你呀,比我儿子还大两岁,我今年都抱孙子啦,讨媳妇这种事,趁早才好。难道你就不想有个家?你总是把酒馆客栈当家,年轻还好,以后呢?难不成这样过一辈子?”老牛低头扫地,继续发牢骚,裴九是个孤家寡人,有时候嘴上没个把关,但不妨碍老牛跟他成为忘年之交。
没听到裴九的反驳,老牛回头又看了裴九一眼,今日裴九身上的一套衣裳,实在是很好看,看上去是成衣铺子里的上等货。
色虽然华贵神秘,但非常挑人,并非人人都能穿戴好看,好些大老爷穿了只会显得呆板又老气横秋,可是裴九却不然,色仿佛是他最适合的一种颜色,哪怕袍子上面没有任何花纹点缀,竟然抹去了裴九身上的世故味道,反而带出几分不该属于他的华丽优雅来。
半个时辰后,桌上四盘菜吃的差不多了,裴九喝光了最后一杯酒,不顾形象地打了个饱嗝。
“我马上就打烊了。”
“这么早?老牛,你要赶着去投胎啊?不会啊,我算过,你能活到六十六呢……”
“呸!今天是我孙子满月,我早点关门,回家抱抱孙子。”老牛一脸欢喜骄傲,因此,不在乎裴九的胡言乱语,他习惯了,裴九一旦喝酒就会胡说八道,但人却不坏,没什么心眼。
“你孙子满月啊,老牛,我们认识这么久,我就送个礼物你吧。”
“别再乱花钱了,九爷。”
“老牛……记得,这个冬天,多屯粮,越多越好。”
老牛一笑而过,什么屯粮啊,又不是兵荒马乱的时候,他们一家五口,又能吃掉多少米?
从提早打烊的小酒馆走出来,一步一晃,裴九摇头晃脑地走在行人很少的街道,酒楼下挂着的灯笼在他眼前闪烁着忽明忽暗的光彩,他仿佛走入了幻境,整个人轻飘飘的,脚步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