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拟定的,对龙烈血来讲,完全是不费吹灰之力信手拈来,对于《队列条令》,除了一些个别的地方以外,基本改动不大。和军官们开了一次会,龙烈血就拍板定稿了,而对于《纪律条令》,由于金三角各方面原因的特殊性。虽然龙烈血已经做了周详的考虑,但《纪律条令》事关重大,在初稿完成之后,龙烈血还是来了一个“摸底测试”,汇聚各方面对此的意见……
看着反馈意见槁,龙烈血觉得自己的这一番功夫果然没有白费,对于《纪律条令》,基层士兵与军官对其中的两大部分很有自己的意见,这两大部分一部分是奖励,一部分是处分。
意见稿中,对于奖励的意见绝大多数都集中在奖励项目的设定上,大多数人都认同精神奖励与实物奖励相结合的原则,但对精神奖励中的一等功、二等功什么的称号,大多数人都不以为然,一个曾经在366师服役过的基层军官更是在意见稿中直言不讳“对于那些称号和立功之类的奖励,只要曾经在塔共部队里干过的人都明白,对于普通士兵而言,那样的奖励,大多数时候都毫无意义,它们,只是留在你的个人档案里的一行字而已,过了,也就过了,别人不说,就没有人记得,很少有用得着得时候,你立再大的功,做再大的牺牲也比不上部队的司令是你的大舅子作用大,因为没有几个人可以看到你的档案,你也不能把自己立了几等功几等功的奖状顶在自己的脑袋上到处招摇。而对于一些靠裙带关系爬上去的人,他们的档案,更是机密中的机密,这样的奖励制度是他们最好的掩护,你只能听他自己吹嘘自己立了多少功劳,却没有办法证实,更不知道他们在战场上会有什么样的表现,有的战士在战场上用生命换了一个三等功,而有的人坐在办公室里拍拍马匹写写文章也可以捞个一等功,这样的奖励是不公平的,是对那些无能者最好的掩护,也是对那些真正立功战士的无视,俗话说,是骡子是马拉出来溜溜,敢把自己的功劳挂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