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给她们娘儿俩带点东西回去。”
孔岚有些迟疑,连忙摆手:“不用不用,花那个钱干嘛?我这身衣服教书穿挺好的,干净利落,不用换。”
江峰不由分说地拉着他就往百货商场的方向走,语气认真:“姐夫,这身衣服教书穿确实合适,但现在你要充当采砂场的大老板啊,这个形象可不行。”
他顿了顿,又补充道:“现在的世道,很多人都是看人下菜碟,认衣服不认人。你要是没一身好行头,撑不起场面,难免会被人看低。咱们可不能让人小瞧了,毕竟采砂场也是咱们石塘镇的重点项目,狗眼看人低的家伙可不少。”
孔岚苦笑了一下,他并非不懂变通的书呆子,只是觉得还没干成什么事,就花江峰这么多钱,心里有些过意不去。但江峰说得句句在理,他也知道其中的利害,便不再坚持,任由江峰拉着,走进了县城最大的百货商场。
江峰亲自为孔岚挑选了一身行头,从西装、衬衫到皮鞋,从头换到脚。单单一套西装就花了三百多块,这在当时可不是一笔小数目,孔岚看着价格标签,心疼了好半天。
可当他穿上西装,站在镜子前时,连自己都有些不敢认——原本斯文的教书先生,瞬间变得沉稳干练,颇有几分大老板的气场。看着镜中的自己,孔岚心里对这个内弟,越发觉得看不透了——这个年纪轻轻就身居高位的内弟,不仅有能力,更有眼界和魄力。
随后,江峰又拉着孔岚在百货商场里转了起来,化妆品、衣服、零食,买了一大堆,大包小包提了满满两手,身上的钱像流水一样花出去。孔岚一开始还在暗自惦记着花了多少,到后来索性也不再算计,乖乖跟在江峰身后,像个搬运工似的,帮忙提着各种包装袋。
直到小夏打来寻呼,说已经安排好了午饭,江峰才停下脚步,带着孔岚走出了百货商场。将所有东西都塞进三菱越野车的后备箱后,两人钻进车里,江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