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经营城市的概念开始风行。本来,科学地经营城市应该是把城市作为国有资产来整体经营,然而在中国,绝大多数的行政长官们一提经营城市马上就会想到卖地和建厂。许多地方求发展、求政绩心切,热衷于“以地置换”,即将土地贱价置换给开发商,开发商出钱为政府修路、架桥、美化街道等等,由此获得大片大片廉价的土地,然后再开发地产,以高价卖给消费者牟取暴利。
这样一种短平快的方式的确让城市变美了,政绩也在最短的时间内得以显现,然而,城市建设的成本却被无辜地转嫁给了购房的纳税人。“以地置换”弥补了城市建设资金的不足,但财政增收的问题却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那么钱从哪儿来?“无工不富”,只有一条出路:招商引资办厂。可全国都在招商,办法都大同小异,为了杀出一条血路,同样把目光瞄准了土地和资源——贱价,更多的是亏本、贴钱招进来,先赚政绩,再图以后预期的税收。许多企业家非常聪明,一般完成一期投资把第一批生产线上上来以后,就会想尽一切办法让政府妥协,签订“包税”协议,即“头若干年按每条生产线每年很优惠的税收征税”。干完“包税”期,老板会立马将企业转卖,套取政府的土地差价及增值利润。
为了引进这些老板,政府必须配套建设工业园以及水、电、路、污水处理等诸多配套设施,若干年后,还得拿巨额资金去堵环境遭破坏的窟窿。政府的钱是谁的钱?都是纳税人的钱。政府贱卖土地、资源,赚了政绩,赚了gdp,纳税人得到了什么?什么也没有得到。他们不仅要为老板们办厂买单,还要为老板们的工厂排出的废气、粉尘以及数不清的污染物支付高昂的健康代价……
我们再回到“黄龙洞——矿泉湖景区”那份合同的话题上来。
为了解除和雾岭旅游公司这份合约,我可谓绞尽了脑汁。我深知,要抓住其软肋才有和人家谈判的资本。由此,我想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