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为不属于自己分管线上的问题而据理力争,哪怕是即将出台的这个决策明显存在某些方面的问题。否则,是自讨没趣。
我就曾经碰到过这样的尴尬。那时我刚来,不懂潜规则,我在市长碰头会上提出,江南的鞭炮厂遍地开花规模小,都是采取由本地人建作坊浏阳人承包的方式发展起来的,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鉴于江南严重的安全形势,不但不能把鞭炮业作为江南的主导产业,还要严格限制其发展。因为工业不属于我分管,我的提议不仅没有得到其他领导的附和,而且还得罪了分管工业的副市长(后因对震惊全国的玉涛河砷污染事故负领导责任下野)。五年之后,江南如我所言真的发生了鞭炮爆炸事故,三个消防官兵为此付出了宝贵的生命。
市政府规格最高的会议是市政府常务会议。常务会议主要是解决一些需要由市政府集体承担责任和风险的重大事项,由市政府组成人员(含正副市长)及市政府全体工作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常务会议不定期召开。为保证会议的质量和效率,会在会前几周甚至几个月就开始做准备。首先由政府办向各副市长征求意见,请他们自行申报需要上会的议题。市长收到议题以后进行筛选,敲定上会的事项。议题敲定以后,市长会事先同分管副市长及与议题相关的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协商,在脑子里形成一个预拍板的初步意见。议题上会以后,会走“议题相关部门汇报,各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发表意见,各位副市长发表看法,最后由市长表态,形成纪要”等固定程序。会上争论会十分激烈,各职能部门及分管副市长为维护各自利益而据理力争。其实力争也只是摆一种民主的姿态,如何表态市长已了然于胸。否则的话,每一个问题争来争去,争论一个月甚至几年都不会有结果。这样的会议最大的好处在于,责任和风险大家分担,究竟怎么办,还是由市长一个人说了算。
比市政府常务会议规格略低的是市长办公会议,市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