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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7章 管官才是道!(3 / 6)

欲避其私,莫若迁籍。

仕于某地,则迁籍焉,携祖袮,立别谱为支。

子孙籍附他处,十八年不得迁。

狠。

不是妙,而是狠。

陈邦瞻的意思很简单,你结党,是因为你有故乡。

那就把你的故乡,剥离。

你是佛山人?

好,调任雷州府那一天起,户籍就落在雷州。

不是你一个人。

而是你爹,你娘……你全家一起跟着迁移。

怕祖宗责怪?

没关系,单立一页族谱,分支另起。

你的子女,也必须在雷州住满十八年,才有资格再迁籍。

朝臣们都明白,这一刀下去,砍的是人心。

一个官,从佛山到雷州,二十年过去,他仍是外乡人。

口音不同,习俗也不通。

心里想的,还是那片生他养他的土地。

可他的孩子则不同。

他只知道祖上来自佛山。

他实实在在是在雷州长大。

说雷州话,吃雷州菜,朋友、姻亲、利益,全在雷州。

族谱既然单立,自然不再围着佛山转,而是经营自己的这一脉。

你若联合佛山一脉,在雷州取利。

第一个排斥你的,不是朝廷,而是雷州本地人。

你怎么选?

想在雷州立足,唯一的办法就是政绩。

久而久之,你会不自觉地站到雷州这一边。

而官员又不可能一地终身为官。

雷州几年,调肇庆。

肇庆几年,再调他处。

这套迁籍之法,会不断切断你对故里的依附。

把你的利益,死死绑在“当下任职之地”。

不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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