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避其私,莫若迁籍。
仕于某地,则迁籍焉,携祖袮,立别谱为支。
子孙籍附他处,十八年不得迁。
狠。
不是妙,而是狠。
陈邦瞻的意思很简单,你结党,是因为你有故乡。
那就把你的故乡,剥离。
你是佛山人?
好,调任雷州府那一天起,户籍就落在雷州。
不是你一个人。
而是你爹,你娘……你全家一起跟着迁移。
怕祖宗责怪?
没关系,单立一页族谱,分支另起。
你的子女,也必须在雷州住满十八年,才有资格再迁籍。
朝臣们都明白,这一刀下去,砍的是人心。
一个官,从佛山到雷州,二十年过去,他仍是外乡人。
口音不同,习俗也不通。
心里想的,还是那片生他养他的土地。
可他的孩子则不同。
他只知道祖上来自佛山。
他实实在在是在雷州长大。
说雷州话,吃雷州菜,朋友、姻亲、利益,全在雷州。
族谱既然单立,自然不再围着佛山转,而是经营自己的这一脉。
你若联合佛山一脉,在雷州取利。
第一个排斥你的,不是朝廷,而是雷州本地人。
你怎么选?
想在雷州立足,唯一的办法就是政绩。
久而久之,你会不自觉地站到雷州这一边。
而官员又不可能一地终身为官。
雷州几年,调肇庆。
肇庆几年,再调他处。
这套迁籍之法,会不断切断你对故里的依附。
把你的利益,死死绑在“当下任职之地”。
不是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