缈的“天朝威仪”。
哪怕郑和没有死在第七次归途,大明也绝不可能再有第八次远洋。
郑和船队最鼎盛时,共有两万七千人。
而当时英格兰王国的伦敦城,总人口不过两万四千人。
那是一个,真正意义上对西方世界形成碾压的时代。
如果大明效仿蒙古,未必不能席卷全球。
可大明偏偏有个致命毛病。
傲。
除了大明,天下皆是蛮夷。
带回来的东西,不是为了贸易,而是为了献给皇室取乐。
沉香、宝石、胡椒、钻石、象牙、狮子、长颈鹿……
全是奢侈品,不能流通,无法变现,只供权贵把玩。
而带出去的瓷器、丝绸,被当成赏赐,用来彰显天朝上国的威严。
那些被“以德服人”的小国来进贡,大明为了面子,回礼往往是进贡价值的数倍,甚至数十倍。
面子挣足了,里子却……
哎!
最让崇祯翻白眼的是,郑和第六次下西洋的真正目的不是开拓航路,不是通商利国。
而是……送人回家。
这不是演义,也不是杜撰。
郑和第五次下西洋,带回了大批前来朝拜进贡的外国使臣。
朝廷一通赏赐外加回礼。
这些“西方土鳖”个个赚得盆满钵满。
可问题来了,那个时代能远航的船只,只有大明有。
堂堂天朝上国,总不能让人游回去吧?
于是,第六次下西洋,就这么发生了。
所以现在再回头看,你就明白为什么孟加拉会如此积极地前来进贡。
这是一门稳赚不赔的买卖。
磕几个头,喊几声爸爸,拿点自家破烂来大明走一圈,就能赚回自家百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