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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8章 胜者为王!(7 / 8)

来不给第四次机会。

杨三依旧不以为意。

刺字?

他刀尖舔血过来的,会怕?

直到钟如意合上律书,说出下一句话。

“既然你承认这酒楼是你的。

那这只鸡,自然是放在酒楼中售卖。

按明律,常人盗取官财,得银八十贯者,绞。”

钟如意抬手,指向酒楼内悬挂的水牌。

“老参炖鸡,售价八十两。

不多不少,正好当绞。”

他是谁?

南昌府同知。

他的鸡,不是私产。

而是府衙代养。

妥妥的官财。

得财者,以一主为重,并脏论罪。

你若只是偷来吃,打一顿也就算了。

可你放进酒楼售卖,那便是得财。

杨三脸色终于变了。

“你陷害我!

我不服!”

钟如意摇头。

“证据已确凿。”

他转头,看向掌柜。

“此鸡乃脏物。

都谁吃了?”

掌柜惊恐摇头。

钟如意叹了口气。

“食脏者,视为从犯。

来,本官这有份名单,你指一指。”

名单展开。

其上,尽是南昌府的富商,实权官员。

鸡,只是餐桌上的美味。

可在钟如意的手中,它成了杀人的利刃。

找到铁证再抓人,是最笨、也是最慢的办法。

当死亡近在眼前,求生欲便会疯狂滋长。

想活命?

可,但得咬人,把幕后之人供出来。

“供出来,饶你一命。”

这话,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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