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不给第四次机会。
杨三依旧不以为意。
刺字?
他刀尖舔血过来的,会怕?
直到钟如意合上律书,说出下一句话。
“既然你承认这酒楼是你的。
那这只鸡,自然是放在酒楼中售卖。
按明律,常人盗取官财,得银八十贯者,绞。”
钟如意抬手,指向酒楼内悬挂的水牌。
“老参炖鸡,售价八十两。
不多不少,正好当绞。”
他是谁?
南昌府同知。
他的鸡,不是私产。
而是府衙代养。
妥妥的官财。
得财者,以一主为重,并脏论罪。
你若只是偷来吃,打一顿也就算了。
可你放进酒楼售卖,那便是得财。
杨三脸色终于变了。
“你陷害我!
我不服!”
钟如意摇头。
“证据已确凿。”
他转头,看向掌柜。
“此鸡乃脏物。
都谁吃了?”
掌柜惊恐摇头。
钟如意叹了口气。
“食脏者,视为从犯。
来,本官这有份名单,你指一指。”
名单展开。
其上,尽是南昌府的富商,实权官员。
鸡,只是餐桌上的美味。
可在钟如意的手中,它成了杀人的利刃。
找到铁证再抓人,是最笨、也是最慢的办法。
当死亡近在眼前,求生欲便会疯狂滋长。
想活命?
可,但得咬人,把幕后之人供出来。
“供出来,饶你一命。”
这话,若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