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郁闷,小小一间屋子,也就不到二十来平米,居然出现了两个他讨厌的人,密度似乎有点高啊!
余桦把油纸包打开,里面是酱红色的卤猪头肉、油光发亮的卤豆干,还有一包油炸花生米。
他熟练地用牙咬开啤酒瓶盖,“砰”的一声,泡沫涌了出来。
“来来来,都别客气!”余桦给每人递过一瓶啤酒。
司齐看着眼前的酒肉,心里五味杂陈。
这就是发表文章的好处啊!
实实在在的改善生活。
他想起自己空空如也的口袋就恨不得天天写作。
这一刻,他有点理解余桦同志为啥非要写作了。
几口冰凉的啤酒下肚,伴着卤肉的咸香和花生米的酥脆,宿舍里的气氛顿时热络起来。
大家啃着肉,喝着酒,侃着天南地北,好久没有这么痛快地吃过肉了,司齐只觉得这卤肉是天下最美味的食物,这啤酒是世上最解渴的琼浆。
最便宜的猪头肉,到了他嘴里,舌头差点儿咬掉了,比他吃过所有的珍馐都要好吃!
真的!
他看向余桦,心想,这家伙真是奢侈啊!
请这么多人吃肉!
这难道就是文学家的胸襟吗?
好想也拥有啊!
酒过三巡,余桦的脸微微泛红。
他看向一直话不多的司齐,诚恳地说:“司齐同志,我……我是不是哪儿做得不对,得罪你了?感觉你最近好像在躲着我。”
司齐愣了一下,没想到余桦这么直接。
他灌了口啤酒,抹抹嘴,也决定开门见山,“没有的事!余桦同志,我对你本人没意见。相反,我挺佩服你的才华,也欣赏你直来直去的性子。就是吧……就是我二叔,整天在我耳边念叨‘你看看人家余桦同志’,把我给念叨烦了,连带着看你也有点……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