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太感谢了!我真的很喜欢你写的这个词。
这样,我们留一个联系方式,等之后我如果发唱片,我通知你来计算版税。”
还是那句话,这个时期为什么会有这么多词曲作者选择直接卖断歌曲?
实际上真不是唱片公司霸道到要把所有版权握在手里。
实在是词曲作者如果按照版税方式来算钱的话,不仅可能拿不到多少钱,收益还会非常慢。
按照当前的市场规则,词曲作者的版税收益是这样的。
唱片批发价x3.5%(统一的歌曲版税)x发行数等于歌曲总版权费。
再分单首歌份额:10首歌均分总版权费,单首占比10%,即「单首版权费=总版权费x10%」。
最后词曲作者所得:若你独作词曲,全拿单首版权费。
但若仅作词/作曲,则需再分单首版权费(通常词曲各占50%)。
若签了版权代理,需再按15%-50%的约定比例分成,且可能扣除推广费。
举个例子例就是。
唱片批发价20元,发行10万张,你独作词曲。
总版权费=20x3.5%x10万=7万元,单首版权费=7万x10%=7000元,你最终得7000元,若仅作曲,则得3500元。
想象一下,一张发行10万张的唱片,如果仅作词作曲,你只能得到几千块钱。
虽然后面继续发售会继续有收益。
但你愿意去慢慢拿这个收益吗?
所以,对于大部分创作人来说,一次性让唱片公司付几万的钱直接买断版权,这就是常态。
而对于周惠敏这种工资几千港币的人来说,陈致远没让她直接一次性付几万,而是采用版税方式,这其实已经算是一种变相在支持她。
毕竟,如果唱片销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