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情的人都知道这番话是说给小林叔叔听的。每到一桌,总有人用鼓励的眼神对我笑笑,眨眨眼,说我是个好女婿。
还有些青年哥哥,见过世面,玩笑道:“万总,听说你打得十个人赢,等会我们跟你比比武。”
还有的说:“他们回来说,那个《武林某传》的作家和你是朋友,还为你唱歌,你也太小气了,提前告诉我们,我们自带盒饭,也去参加见识一下你的婚礼。”
另一个接着说:“还有省歌剧团的团长为他唱歌呢?”
原来说话的小伙子问小林:“团长漂亮不?”
小林大声地回答:“漂亮。你比你女朋友长得差一点点。”
人群里爆发出一片笑声。
我喝得有点多。我姐朝我眨眼,小声道:“少喝点。”
我故意大声道:“不要劝我,今天我高兴。”
人群里又响起一片笑声。
有人故意激我:“你应该敬你叔叔一瓶,他有一瓶的量。”
我说:“只要我叔肯喝,我陪他两瓶。”
小林叔叔说:“喝好就行,不必喝醉。”
散席后,小林的几个姨妈围着我说:“山红,你有理、有节、有担当,小林嫁给你,我们放心了。”
邻居们对我翘起大拇指,有个汉子拍拍我肩膀:“万老弟,今日的话讲得特别棒!”
我感觉,这世界上还是好心人多。
离开的时候,我岳父久久地拉着我的手。他没有说话,我知道,从今天起,以后不必再邀他的弟弟来陪酒了。
我岳母则一直擦着眼睛。她的女儿被我带走了,她的心里空空的。
还有另一层意思:他们一直委曲求全地活着,自从参加了我的婚礼,知道自己应该挺直腰杆了。
“小石头,我会来接你的。”我大声对他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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