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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谈条件(2 / 4)

一种风尚。

难道这葛先生是瑜国人?

有了这个怀疑,武县令便乔装去了一趟向阳村,村民听到的声音,确实像脚踢踏地面发出的声响。

彼时,葛先生正如往常般在竹椅上躺着,姿态松弛随意,在他身上完全看不到克制二字,这让武县令心中怀疑更重。

武县令心思百转,现实中不过几息之间,他问起江小月的来意。

“大人,民女此来,有两事相求。”

武县令放下笔,目光深沉:“讲。”

江小月深吸一口气,强压下肩头的抽痛:“请大人将李家二姑娘发髻中寻得的那枚盘扣,归还于民女。”

武县令眉峰一蹙:“此乃重要证物,牵扯重要疑犯,岂能轻易予你?”

“重要证物?”江小月挣扎着坐直,嘴角扯出一抹讽刺,“那大人会派人去瑜国丽锦坊追查吗!您压下我爹娘的血案,不敢追查其真正主人......”

她顿了顿,心在抽痛,眼神却更显执拗,“这东西留在县衙,不过是件徒增烦忧的烫手山芋,不如让民女带走,至少......它是我父母用命换来的唯一信物。”

“带走?你要去哪?”武县令听出对方话里的弦外之音。

“这便是我求大人的第二件事——请大人开具一份路引文书,允民女前往瑜国。”江小月的声音异常平静,显然深思熟虑过。

她深知依靠官府无望,要想找到凶手,只能靠自己。

可要离境,必须有官府签发的路引。

武县令面露讶色:“你要去瑜国?你才十一岁,这简直是......”

他想说异想天开,甚至怀疑对方是否想去寻仇。

江小月像是看透了他的心思,立刻接道:“若您应允,关于此案,民女绝不再纠缠。无论县衙对外如何宣称吴放之罪,如何了结我父母的案子,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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