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郁葱葱的农田,几乎都是他一人之力开垦耕种的。
也正因如此,江云帆才敢放心地将种瓜这等活计交给他,而不担心老头子累倒在田间。
相比之下,今天在湖畔见到的那位归雁先生沈远修,虽是头发乌黑、面色红润,还长了一身富态的膘肉,但走几步路便气喘吁吁,看起来反而虚得很。
果然,真正能维持康健的,永远是辛勤的劳作,而非奢靡的酒肉。
“唉……”
就在这时,季云苍忽然放下锄头,扶着腰,一脸疲惫地长叹了一口气,“这天气真是暑热难当,人在这烈阳底下啊,稍微一动就口干舌燥,也不知道是为什么。你说,此时若能有口酒喝,那该多好咯……”
江云帆听得一阵无语。
季伯嗜酒如命,这一点他是再清楚不过了。
当初他的九粮液尚在试验阶段,只是个半成品,找对方帮忙品鉴了一下,结果自那以后,这老头子便如同着了魔,隔三差五就缠着他讨酒喝。
“别看我了,谁会随时把酒带在身上啊?您要是真想喝,今晚就去秋思客栈,管够!有免费的好酒!”
“去客栈?那还是算了。”
一听要去人来人往的客栈,季云苍便同以往一样,脑袋摇得像拨浪鼓。他似乎对人多的地方十分抵触,宁愿远远躲着,也不靠近半步。
江云帆不禁好奇:“怎么,怕被当成叫花子轰出来?”
“笑话,老夫那是怕被认出来!”季云苍一挺胸膛,脸上的骄傲之色丝毫不减。
“认出来?难不成咱们季伯,还是个名人?”
“当然,想我当年……”
季云苍一脸慷慨激昂,正欲高谈阔论,却又猛地刹住,欲言又止,“算了,跟你这小子说了你也不懂。话说回来,秋思客栈那酒,当真是好酒吗?”
江云帆重重地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