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嵩点了点头,脸上露出一丝满意的微笑。
“清河崔氏的嫡子,五年前的榜眼,诗文冠绝京华,如今在户部,也算历练了几年。”
“他出身高贵,才华横溢,又是我的门生。这样的人去做陆明渊的副手,陆明渊也难以挑错”
“他若慢待,就是不敬士林清流;他若敬重,这温州府的政务,便有我严党一半的话语权。”
严世蕃眼睛一亮,抚掌大笑。
“妙!父亲此计甚妙!崔颖此人,心高气傲,自诩不凡,让他去给一个比他还年轻的毛头小子做副手,他心里定然不服。”
“只要稍加挑拨,便能让温州府衙内斗不休,届时,陆明渊还哪有精力去管什么镇海司!”
当夜,户部给事中崔颖被一顶小轿,悄无声息地抬进了严府。
书房内,烛火通明。
崔颖,字子瑜,身着一件月白色的长衫,面如冠玉,目若朗星。
站在那里,自有一股世家子弟的风流与傲气。
他虽是严嵩门生,但骨子里,始终以清河崔氏的百年门楣为荣。
“老师深夜召见,不知有何吩咐?”
崔颖躬身行礼,不卑不亢。
严嵩没有直接回答,而是从书案后的一个紫檀木盒中,取出了一柄古意盎然的长剑。
剑鞘由鲨鱼皮包裹,镶嵌着七颗暗淡的宝石,一股久经沙场的铁血之气扑面而来。
“子瑜,你可知此剑来历?”
崔颖目光一凝,仔细端详片刻,沉声道。
“看此形制,似是前朝之物。剑柄龙吞,非王侯不可佩。”
“若学生没有看错,这莫非是……前朝冠军侯霍去病‘斩胡’之佩剑?”
“好眼力。”严嵩赞许道,“此剑,正是‘斩胡’。封狼居胥,何等功业!可惜,英雄早逝,宝剑蒙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