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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接摆手拒绝道:“不行!你现在有家有业的,要是天天跟我们混在一起。
万一哪天被发现了,那麻烦就大发了。”
俗话说得好,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
运气总有不好的时候,事关人命,可千万不能冒险。
“啧,你先听我说完啊。”秦烈云低声道:“我是这样想的,东西,你带回去该吃吃、该喝喝。
该用用,要是有人问你,这东西是哪来的。
你就说在后山捡柴的时候,遇见了一对野鸳鸯。”
野鸳鸯,那必须得够野才行。
而且还得是那种,成了家,立了业的。
一旦事情被暴露出来,是会身败名裂、小命不保的那种。
这样的话,不管是陆怀瑾人品有问题,借此直接敲诈。
还是这对野鸳鸯被吓破了胆子,主动求饶,心甘情愿地给东西,让陆怀瑾保密。
这一切都很合情合理。
陆怀瑾也愣住了,他好笑地道:“你这脑袋瓜子里,装的都是啥啊?
怎么一套接一套的?”
“嗐,这叫合理利用脑子。”秦烈云耸耸肩,无所谓的道:“这样的话,你们就能稍微改善改善生活了,也不至于,个个都瘦得跟干柴似的,小风一吹直接就倒了。”
再一个就是,大家伙的气色都好了,陆怀瑾隐藏在人群里,也就不会太突兀、太引人注意了。
至少,他下乡到朝阳大队的这两三个月,陆怀瑾的气色是真的好了很多。
再这样下去的话,说不定就会露馅了。
亡羊补牢太迟了,秦烈云要赶在羊没有跑掉之前,把这羊圈给死死的堵住。
两个人闲聊了一会,秦烈云就趁着陆怀瑾嘴干,趁势递过去一个水囊。
里面装的,是稀释过了,不能再稀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