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哈哈大笑道:“小子,你过来试试看。”
秦烈云上手,稍微有些磕磕绊绊的,站在角落的小年轻,嘴巴又控制不住了,嘀嘀咕咕的道:“让一个新手去摸枪,真是浪费东西了。”
要知道,这子弹可是贵着呢。
而且,秦烈云手里握着的,可是五六半,他摸过三次,也就才打了不到十发子弹。
秦烈云对于小年轻的酸话,主打的就是一个充耳不闻!
黑猫、白猫、能抓到老鼠的就是好猫。
他现在立的人设就是一个对枪械不熟悉的新手。
想到这里,他嘴角微弯。
万一,万一他就是那个天才呢?
重来一世,秦烈云发现他的力气变大了,听力和视力也是直线上升。
这会要打五十米外的固定靶子,那就跟吃瓜子一样简单。
秦烈云砰砰砰连发三枪。
三发子弹,没有一发是脱靶的,全部都钉在了靶子上。
就这还是秦烈云有意识的控制着呢。
毕竟是新人,要是全中红心的话,他也怕人调查。
到时候,那些个狗屁玩意儿,王八蛋的家人们,也得跟着被爆出来。
啧啧啧,那场面,太丢人了。
他以后还要在朝阳大队混日子呢,他可丢不起这个人。
徐大志看着秦烈云的眼神都是冒着光的,激动地说道:“小子,你以前是真没摸过枪?”
“没有。”
“那你要不要去当兵?我可以举荐你过去!”
当兵......秦烈云迟疑了一下后,就拒绝了。
他身上的秘密太多,到了军营,怕是要处处都得提心吊胆的。
现在在乡下当知青也挺好。
吃喝不愁的,把猎人证给搞到手后,就能持枪了,到时候山上山下不得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