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逸和豆子大丫,一起吃碗里热乎乎的面条。
这是小雨第一次吃面条,眼睛不由自主地瞪大,一口口小心翼翼地吃着,细细地品味这个味道。
李逸吃好后换了身衣服,还将自己丑丑的皮帽子戴上,整个人的气质又回来了,走出院子他先来到马厩查看,这些马看到他表现的还有些抗拒。
交换回来,李逸还没来得及仔细观察,绝对都是脚力极好的好马,小马中有公马长大后可以留着配种,他又去牛圈和羊圈转了一圈,确定每一头的状态都很好。
除了吃肉的大羊,李逸还意外地发现有三头绵羊,绵羊的羊毛可是好东西,等到了春末夏初时将毛剃光,之后用纺车制作成毛线,用两根细长的竹签子或者是木签子,就能织毛衣,帽子围巾和手套,纯羊毛制作的冒险贴身又保暖。
去了一趟草原,被暴风雪洗礼,要不是出发前给自己弄了件狼裘,李逸觉得自己有可能冻死在冰天雪地中。
打开草料房,看到里面满满的干草,就知道是小雨这个孩子弄的。
“三叔,需要我干什么活吗?”
吃碗面条的小雨,见到李逸出去也跟着跑了出来。
李逸揉揉他的头,笑道:“行了,今日没什么活了,回去歇着吧,明日再过来”
“好的三叔”小雨说完,快步跑去陈氏家。
李逸看着这些牛羊,心里美滋滋,这买卖做得简直绝了,又和乌兰确认了关系,以后他和秃发部落就是很坚实的盟友伙伴,大家互利共赢。
明年开春后,最好是秃发部落能占据到峡谷出口附近,这样一来方便交易往来,能节省很多时间。
虽说游牧民族因为要放牧的特性,部落必须一直移动,但也应该占据些有利的位置,弄一个固定据点,距离大鲜卑山近,完全可以用木头和石头搭建出一座建筑群,利用好建筑群,易守难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