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局党委副书记。
一年后,市局党组决定,市局特设处吴副处长任天元区质监局党组书记、局长。
特设处主要负责特种设备的监管,二零零零年由劳动局划转到质监局。所以,吴局长对质监局的其他业务并不熟悉,到任后,只分管办公室。
他知道玉军对全局业务工作比较熟悉,遇事总是先和他沟通,然后再和主管局长商量。
到任不到一周时间,就遇上一个棘手的事,一个消费者在辖区内一个自发形成的市场,购买的炸鸡给孩子吃后,中毒身亡。
区食品办给区委区政府和有关单位,发了一个关于亚硝酸盐中毒死亡事件的情况通报,指出辖区内一小作坊销售的炸鸡亚硝酸盐超标一百八十倍以上,致使一名儿童中毒身亡。
紧接着,区政府也下发了会议通知,将于下周召开食品安全会议。
各有关单位领导都明白,这个会议就是一个追责会议。按规定,因食品安全造成人员死亡的有关责任单位,其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一般都要被追责。吴局长虽然对食品监管的职责分工不是很了解,但有一点他很清楚,就是食品小作坊属于质监部门监管范围,所以,他感到压力很大。
特别是分管质量科的杨副局长,更是寝食不安,事发后的第一时间,便召集质量科开会研究对策,初步认定涉事者的“前店后坊”经营模式,属于工商部门监管的商业行为,但这需要统计部门出具行业分类意见。
他把这一情况立即向局长汇报,希望他出面协调此事,吴局长说,他刚到这里,跟区领导和各部门的领导都不熟悉,要求他去做工作。
没办法,他只好硬着头皮给统计局局长打电话,对方表示,因涉及责任追究,需要区政府发文,他们才能考虑此事。
区政府办表示,没有领导的批示,他们不能发文,但区有关领导的意思是,马上就要召开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