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道甘酥金炙,是烤的羊肉。味甜、入口酥,肉还软烂,外面裹着一层琥珀色的晶壳。
“这个是剩的,热了一遍后就成了这般模样。”
包安眼珠滴溜溜一转,又开口唱道:“琥珀金光闪人眼,糖蜜裹得,是羊肉鲜!”
“可以可以。”江尘不由发笑。
这三两句,已经证明胡达没找错人了,这唱莲花落的本事绝对是乞丐中的一流。
“先尝尝。”江尘将碗推到两人面前。
包春儿早已被香味勾得忍不住,抓起筷子就夹了一块,小小咬了一口。
下一秒,她圆滚滚的眼珠瞬间亮了起来。
缩着脑袋,对旁边的包宪成低声含糊道:“好吃,好好吃。”
咽下一口后,才看向包安:“阿爷,你也尝。”
包安用筷子一夹,灶头烤得酥烂的肉立刻被夹成两段。
拿起一小块放入口中,一抿即化。
这肉虽然没了糖壳,但是却将所有的糖浆融进肉里。
虽然不如现烤出来的好吃,也别有一番风味。
这次,包安却没有唱出来,而是小心地品尝着,似是舍不得咽下。
见包安两人这副表情,包宪成也半信半疑地夹了一筷子送进嘴里。
随后,他的表情僵在脸上,随之是不敢相信。
热过一遍的都是这个味,要是现烤出来的该是什么味道啊!
江尘对他们的反应毫不意外。
就连之前锦衣玉食的沈朗,吃到这炙肉时都忍不住赞叹,何况是常年缺衣少食的祖孙三人。
“如何?” 江尘开口。
包安舒了一口气:“此物只应天上有,人间哪得几回尝啊。”
“江老爷,你只要去城中支个摊儿,夹上几块给人尝尝,不出一日,这甘酥金炙的名声就能传遍整个永年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