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么好,四岁时候的事情也记得清楚。
“嗯,我记得的。”
当年他跟着父亲来到了沪市,参加好友女儿的百日宴。
那时候,是他第一次见到温妤樱,小小的,脸蛋白白嫩嫩,眼睛又大又圆,显得很是可爱。
当大人们将小婴儿放在他怀里,让他抱着的时候,温伯伯调侃着说道:“砚州啊,以后我们家樱樱给你做媳妇,好不好啊?”
沈砚州不知道媳妇是什么,只感觉怀里的小婴儿好漂亮好可爱好听话,自己什么都没做,她也冲着自己笑。
一股说不出的感觉涌上心头,自那以后,他一直都记得这个小妹妹。
所以在他十八岁的时候,父亲说他的婚事,家里已经安排好了后,沈砚州直接问出了是不是当年他跟着父亲去沪市,抱过的那个伯伯的女儿。
沈元军都很惊讶,自己儿子竟然还记得这个事情,还感慨缘分这个东西真的是神奇。
以为还要劝自己儿子一段时间,他才会同意被家里指腹为婚这个事情,毕竟自己这个三儿子自小就有主意得很,不会轻易的就妥协别人帮他安排好的人生。
娶妻生子是一辈子的事情,沈砚州的大哥和二姐都是自由恋爱,顺理成章的就结婚了。
不过两人找的家庭,都是属于比较门当户对,从小一起玩着长大的那种家族结婚的。
就是沈砚州,自小性格就有点冷冰冰的,不怎么爱说话。
有女孩子主动表达对他有意思,也见他都是淡淡地,没有对哪个女孩子比较特别对待过。
也正是因为这样,在好友温玉言正式提出两家结亲的时候,沈元军才会答应得那么干脆。
温妤樱盯着沈砚州,觉得这个男人有点不对劲,肯定瞒着自己什么事情。
但是一时之间,又说不出是哪里不对劲。
“咳咳,所以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