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围,已经快绝望了,李居胥天兵神降,及时出现,把他们救了,三百多个人汇聚在一起,形成了一股不小的力量。
侧翻的重卡成为了李居胥绝佳的掩体,他躲在散落的矿石堆后面,对着半公里之外的目标开枪,专门打击那些重机枪手以及火箭弹,他可以精准地分辨敌我,对敌人造成重大的打击。
很多人死了,都不知道子弹是从哪里射出来的,在这样的乱局之中,李居胥找出了敌人的三个狙击手,一枪一个给解决了。
一梭子子弹从身边掠过,溅起的碎石头打在李居胥的身上,李居胥回头一看,相当无语,自己人。
第一军团一个缺心眼的士兵对着他疯狂扫射。
“是,我,夜枭,别乱开枪!”李居胥虽然生气,也只能耐着性子解释,声音压下爆炸声传入士兵的耳中。
士兵一呆,赶紧停止射击,脸上露出不安和羞愧的表情。李居胥继续朝着敌人射击,混战最容易发生误伤,很难责怪别人,没有人想故意伤害战友,可是战场上,应激反应是每个人都会发生的。
先下手为强的观念时刻影响着开枪速度,很多时候,子弹已经打出去了,才看清对面的人的脸,如果是敌人,皆大欢喜,如果是战友,后悔也晚了。
这也是李居胥没有带其他人一起杀进来的原因,他的感知敏锐,身手敏捷,可以在危机时刻躲避子弹,其他人未必能做到。死在敌人手上是死得其所,死在自己人手上,估计没有人会不遗憾。
砰——
子弹穿过头盔击碎了头颅,应该是大队长,此人倒下后,李居胥明显看见一大片敌军士兵出现骚动,他趁机连续开枪,一口气射杀了二十多人,然后迅速改变位置,果然,他前脚离开,后脚三发火箭弹落下。
轰隆——
火光冲天,炸飞的羊脂铁矿射向四面八方,如同下了一阵石头雨,不少人被砸得头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