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招了招手。
王庆魁几个快步就走了过来,遗憾的摇头,要是这玩意儿没吃人肉,那得多补啊。
“鸣子,瞅着这三头大棕熊被烧了,就没点心疼?”
赵鸣觉着奇怪,有啥心疼的,这玩意儿吃了人肉,烧成灰都算便宜它们。
“王队长,你与其跟俺说这有的没的,还不如想想,这67号林场养大棕熊的事儿该怎么处理。”
这还真难住了王庆魁,他在来之前就没想过,会有人胆子大到养大棕熊,就以为是简单的倒卖。
倒卖的事儿简单,把赃物和人都给带回去就成,该怎么判就怎么判。
可这养了大棕熊,这又得咋整。
赵鸣看得出王庆魁的难处,也明白这事儿的难办之处。
这个年代不像后面,有什么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之类的。
关于这一块的法律是空白的,也没人在乎这事儿,谁让这个年代的人都吃不饱饭。
饭都吃不饱,谁还管得了哪些动物。
更别提熊胆这玩意儿补得不行,是有票子还得有路子,才能弄得来的东西。
“王队长,不如你们把赃物和人都带走,交给上面来决断就成。”
这话提醒了王庆魁,他来这儿就是冲着找证据,怎么还想着判案子去了,怎么判又不用他来管。
“鸣子,你搁这儿待着还真是屈才了,什么时候改变主意,就来找我。”
赵鸣没把这话放在心上,他都听王庆魁说不晓得多少遍了,两人见一次面就要说一次。
还没等他说话,花妞就扯着他的裤腿,像是要去别的地方。
“行了,这事儿就说到这儿,俺们要去下一个地方了。”
“鸣哥,烧的差不多了,一会儿风一吹就熄了。”
“那俺们走。”
从进了林子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