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是以特殊的,限制能力作战者的身份。
这是个相当擦边的身份,提出的原因则是长生种年龄界定这个联邦老大难问题。
一条未成年的龙特定情况下可以毁灭城镇,总不能以对方未成年为由,就此放过他对吧?
同样,在长生种近百年的未成年时间里,总不能不让人家在城市里打工,上班对吧?
毕竟社会进步后,大家都是要工作的。
但完全放开长生种的工作年龄,那又是个有些残忍和麻烦的问题了。
于是在过去的商讨之中,限制能力作战者,这个有些微妙的身份便被提出来了。
获得该身份,意味着个体的发育度达到了一定水平线,其被证明是拥有足够天赋与心智的长生种个体。
其被允许在一定条件下参与一定的作战/工作,但在非紧急情况下,作战者都应当处于边缘或辅助角色。
以作战者为核心构建长期的作战/工作体系是违法行为。
你当拥有足够的时间去成长而非耗费光阴在此停滞——《联邦未成年长生种福利保障条例》。
限制能力者的工资被限定在了全等级最低,同位阶,任何低于这条标准线的工资被联邦视作非法。
但同时,限制能力者也是发钱最为严格,最标准的。
晚一天发钱,他们去告公司都是绝对胜诉。
这个身份,洛伦自然是获取了的。
而合同便是利用了这个身份,才得以完成法律上的有效性构建。
在合同中,那份在外边对同事伸出援手,其实才是洛伦在法律意义上的主要工作。
他是个保安,阿不,应对外边意外的保镖。
而居住在场馆,每周的表演等等,其实都是对洛伦身心健康的维护与抚慰。
毕竟,洛伦今年刚刚二十岁,在龙族里边,也就比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