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一伤。而且还是永远残疾,无法根治的重伤。
杀人,偿命。这是联邦法律中白纸黑字的永恒之则。
然而,这里是军营。从某种程度上说,军人与平民相比,的确拥有某些特殊的权利。
在宪兵的押送下,雷震与林种,被暂时关进了禁闭室。
这一晚,整个军营都沸腾了。
所有人都在津津乐道这场实力并不均匀的私斗。所有人都在为雷震愤愤不平地鸣不平。现场有超过几百双眼睛都清楚地看见:首先挑衅者,正是横死当场,被该受人怜悯却无人给予同情的三名欧裔新兵。
其实,就算所有人都装聋作哑,现场的电子监控设备,仍然忠实地记录下所发生的一切。
究竟应该如何对这件事做出最为公平的处理。军方上层觉得尤为棘手。
从实际上看,雷震顶多算作自卫。他不过每人给予一击而已。却偏偏一击毙命。
从理论上看,道义也的确站在雷震一边。
他甚至没有使用任何武器,仅仅使用身体防卫。这与军队条例并无冲突。
然而,死人也是确实放在那里无法更改,也必须首先解决的问题。。。。。。
两天后,雷震与林钟从禁闭室被释放而出。等待他们的,是一张经过军方反复研究且认为是最合理处置方法的决定书。
“列兵雷震,军编号0065219,身份代码00578a452。现编入联邦陆军第二十八作战小队升任队长。军职从即日起升至下士。”
“列兵林钟,军编号0065218,身份代码00695a232。现编入联邦陆军第二十八作战小队序列。军职不变。”
与两张军职任命书同时下发的,还有一块新兵训练营临时赶制的合格证章。上面用作表示新兵训练成绩的代码上,赫然印有一个醒目无比的大写“s”字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