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那些制订并掌握法律者的观点:对于犯人,最好的逼供手段,应该是尽量让对方感到痛苦,却根本不会危及他的生命……就这样,那些在时间的流逝中,早已失传的各种刑具,又再一次被狩猎者们从书中仔细搜寻到其制作方法。凭着无比的想象空间与动手能力,最终,还是将它们一一复生。重新出现在世人面前。并且,在功能上,还远远有过而无不及。
从手指尖用小铁锤仔细敲进的细长木签,被那些从伤口处涌出的鲜血所凝固在一起,早已变得乌黑。至于指甲,则早已脱落在地上,成为隐藏在角落里小从子争抢的最好美食。远远看去,就好像是手指突然变长了很多,形状,也比原先更加直立。从犯人身体表面肌肉层上穿过铁丝,用力拉伸后.使皮肉部分与身体分离.在有显得的张力作用下,从各个角度弯曲成一个个”v”字.而负责牵引它们的铁丝,则被牢牢固定在四周的墙壁上,如果需要用刑,只需要轻轻拨弄一下它们,就能连带引起那些尚未完全脱离神经控制皮肉的剧烈反应.对此.犯人只能拼命忍受.他们知道,挣扎,只能带给自己更加可怕且巨大的痛苦.手和身体都在受罪,脚也自然不会被轻易忘记。在两只被生生拉高,仅有足尖能够与地面相接触的前掌部分,也各自被两只拳头大小地溜圆钢球所代替。这样做,当然不是为了受刑的囚犯做足底保健按摩。而是而为了让他随时保持清醒的意识。毕竟,双手和整个身体被高吊的滋味儿并不好受。长时间的拉伸也会给肌肉带来巨大的疲劳。再加上身体表面那些被四周铁丝紧紧穿过地皮肉,如果身体再不保持平衡与稳定的话,那么其中的痛苦根本就不言而喻。所以,对于这样的“优待”。实在非常必要。只不过,这样做,本身就已经是众多残忍的刑罚之一。钢球很圆,地面很硬。想要安稳地才在球面上保持平衡,就必须打起十二分的精神。对于长时间受刑的犯人来说,因为剧烈疼痛导致晕厥昏死是常有地事情。再加上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