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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兔崽子(1 / 4)

李牧专程等到太阳完全落山后,才从一条偏僻小路悄悄回了村。

弓箭,毕竟是违禁品。

若是被双溪村的乡民们撞见后告发,那可是杀头的罪过。

好在这个时代没有路灯,夜晚时,偶尔会有老迈的野狼下山入村觅食,村民们早已习惯早早关门闭户。

泥泞的小道上,除了飞舞的蚊虫,再无其他活物。

“吱呀——”

李牧推开篱笆小院的门。

屋内,李采薇听到动静,推开窗子向外张望了一眼,似乎松了口气:“哥……你总算回来了。”

“怎么?今天又有人来家里闹事?”听出她语气中的异样,李牧挑眉问道。

“那倒没有。”李采薇摇了摇头,脸颊微微泛红:“只是天色这么晚了,山里又凶险,我怕你出了什么意外……”

原来这小妮子是在担心自己。

自从上次打跑了孙瞎子,消息很快传遍了十里八乡,双溪村里那些原本瞧不起兄妹俩的乡民,如今见了他们也满脸堆笑,客客气气。

就连李采薇对李牧的称呼,也从之前的“李牧”变成了“哥哥”。

还是那句话,这年头,安分守己没前途,拳头才是硬道理!

“下山时在溪边设了些陷阱,耽搁了点时间。”李牧随口解释着,将猎到的野兔和松鸡挂在墙上,“今天运气差了点,只弄到这点东西。”

这只野兔和松鸡加起来不过十斤左右,总共也卖不到一两银子,价值远不及前几天猎到的山羊。

“这些猎物足够换五十斤稻米,已经很不错了!”李采薇倒是颇为兴奋,掰着指头算道:“我们现在有十两七钱银子,能买四百二十斤陈米……”

“再加上这五十斤,就是四百七十斤……”

“对了,我今天去打柴,还卖了十多文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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