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不好意思我走神了。”
罗祥立刻回过神来,随即开口道:
“我刚刚想说的是,从本案的材料来看,许总你们是没有多少法律风险的,而且你们不光规避了一些设计,还事先针对自家的推出微创新车型,做了一定的专利申请对吧?”
许易点点头,“是。”
说好听点是微创新,说难听点也就是钻了法律的空子。
借鉴和高仿了车子的外观,甚至还将相关设计申请为自有专利,这事儿听起来挺离谱的,但在行业中也是惯例了。
主要也是顺手的事,做一些防范的作用。
这年头商标和专利的申请,太多人钻空子,甚至是抢注专利和商标也是常有的事情。
做这些,只不过是为了避免某些事情的发生。
“既然这样,此案不会对您的公司造成任何的损失,可在我看来,贵公司还有一些自身的相关权益没有维护。”罗祥继续道。
许易对这句话没听懂:“我们公司自身的相关权益?”
他作为被告方,而且还是一家游走在灰色边缘的老头乐厂商,他们自身还有什么合法的相关权益吗?
他怎么不知道??
不会吧。
总不至于——
是让他拿着事先申请的这点专利,去反过来控告保时捷?
这样会不会太过分了??
而且那岂不是儿子告爸爸,完全没胜算。
罗祥却道:
“对,保时捷控告了那些专利和外观侵权的企业,难道您不打算也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权益……
按照本案材料来看,保时捷控告的专利侵权,涉及到总共涉及到《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第十一条第二款、还有第六十四条的侵权比对标准……由于老头乐是非机动车,所以不适用机动车专利,更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