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是理刑院。”
陈策可不管他们怎么想,继续说道,“此院,乃为天下黎庶主持公道、明正典刑之所。”
“掌审判权、释法权。”
“其职责有四。”
“一、终审要案。”
“凡宪纲台提起公诉的重案、大案、要案,或涉及朝廷命官、颠覆社稷的案子,皆由理刑院行最终审判,一锤定音。”
“地方州县审结的案子,若生重大疑义或涉及根本律法冲突,亦有权提级重审。”
“二、死刑复核。”
“天下判死之案,无论出自何地,卷宗证供必呈报理刑院,由其详加复核,验明正身,核验证据,确保无冤无滥。”
“非经理刑院核准,不得执行死刑!此乃朕慎刑恤命之旨。”
“三、律法解释。”
“凡大汉律法条文遇有歧义、模糊或未详尽的地方,理刑院有权依据具体情况,做出权威解释,颁行天下,以作审判准绳,确保律法一体遵行,无有偏颇。”
“四、审判监督。”
“监督地方各级审判司法院是否依法审案,程序是否正当,判决是否公正,理刑院有权纠偏纠错,整肃司法不正之风。”
“理刑院同样设理刑司长,官居正二品,由杨威担任。”
陈策环视着下方神色各异的众人,总结道,“靖安司、宪纲台、理刑院,三部分掌侦查缉捕、监察公诉、审判释法之权!”
“三权分立!”
“互相制衡!”
“又协作共进!”
“靖安司办案,受宪纲台监督,防其滥用职权!”
“宪纲台公诉,需依法依证,接受理刑院的检验!”
“理刑院判案,则需基于靖安司的侦查、宪纲台的公诉,其判决亦在宪纲台监督之下!”
“如此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