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两米高,胳膊比他的大腿都粗,但走路轻盈,看起来并不笨重。
此时,骰子弹出男人的信息:
【埃蒙,人类,4级野蛮人(狂战士)】
‘实力不错啊。’
安瑟看他的体型,觉得天赋肯定也不差。
毕竟,大就是强!
布拉特将埃蒙拉到安瑟身前,笑着为两人做介绍:“安瑟,这是我以前的队长埃蒙……”
“你好,埃蒙。”安瑟嘴角带起一丝古怪的笑意。
狂战士当队长,他好像在哪听过?
埃蒙看到神俊的诺尔诺斯,神色惊讶,再看安瑟,顿时觉得人和马很配,这样的人就该骑这样的马。
“哈哈,现队长你好,我是前队长埃蒙……”他对安瑟很有好感,不自觉地开了个小玩笑。
简单熟悉过后,埃蒙又将安瑟几人介绍给同伴。
大家都是从博德之门出来,又有熟人相识,气氛倒也和谐。
只是诺尔诺斯一直站在安瑟身旁,大家不太敢靠近他。
埃蒙是这里的头,看得出来其他人都很敬重他。
他将大家请到营地的“会客厅”,其实就是一堆露天的木头墩子,配上一张粗糙的木板,因为帐篷太小,只够住的。
“现在城里情况怎么样?”埃蒙急切地问道。
“唉,不是很好,死了很多人……”布拉特看了安瑟一眼,开始一件件讲述近期发生的事情。
他很有讲故事的天赋,讲起来跌宕起伏,扣人心弦,引得周围人惊呼不断。
在他口中,安瑟成为故事的主角,每每在关键时刻出场,杀敌无数,成为挽狂澜于既倒的英雄。
他成功收获一众崇敬的目光,就连埃蒙的神色都变了。
果然,出门在外身份是自己给的!
明明是逃命或无奈之举,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