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推移,当初那两年宣扬的‘要创造一个美好的新世界’,‘要击垮那些黑暗腐败的权贵阶级’这类思想狂潮,彻底被打成了异端和邪教。
芙琳面前的这只老污血种,正是当初出走教会的其中一员。
阴影里,老人缓缓起身了。
既然今夜就要走,他也就需要去做点什么。
污血种的寿命往往比人类更短。
所以他真的快要死了,即使不出意外,也活不过这个冬天。
瞧见这只老污血种起身,深巷里那些其他污血种连忙从地上爬起来,一边给他让出一条足够宽敞的道路,一边有些不可置信的揉揉眼睛。
没人知道老人要去干嘛,他们只知道从三年前走进深巷,老人就再也没出去过。
今天例外出现了。
老人的身子有些佝偻,走起路来倒是稳当,一步一个脚印。
三年前,他来到这里,为这些到处流浪乞食的污血种带来希望。
他负责管理这些污血种不要闹事,乱跑,镇长就答应给予他们能够活下去的食物。
一次公平的交易。
如今,老人要走了。
慑于老人平时的威严,没人敢这时候上前搭话,只是沉默的目送他离开。
总计六百六十七步,老人终于走出这条狭长的深巷。
他抬起手,眯眯眼睛,似乎想要遮一遮太阳。
可惜今天是阴天,还下着雨,并没有那般炙热的阳光。
于是他放下了手,继续朝着前方走去。
镇子的样貌,和他初到这里时并无太大不同,就是依稀记得在那家酒馆旁边,原先是一家裁缝铺子,如今却是木门紧闭。
老人在蒙德叔叔的酒馆买了一壶酒。
两枚铜子,刚刚找男孩要的。
然后他又慢慢走到另一家店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