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往投宿于圣杰克街、马松·索邦街,在「威尔」「卢梭」,或者「弗里克多」这样的简餐厅,享用一顿只需要80生丁的晚餐,然后去「大查鲁兹」这样的廉价酒馆跳舞直到深夜。
而可怜的莱昂纳尔,一年只有900法郎的生活费,所以只能住在鱼龙混杂的十一区,每天吃房东马丁女士那难以下咽的餐食,更是一次舞都没有跳过。
莫泊桑这时候虽然还没有成名,但已经在海军部的殖民地管理处工作多年,所以经济状况还不错,自然不会去那些廉价的简餐厅。
而是和莱昂纳尔步行了整整20分钟,来到一家名为「王子旅店」的餐厅,支付了8个法郎,坐下来与老板以及其他客人,享用相同的美味食物。
这种用餐方式,让莱昂纳尔大开眼界;对于第一次品尝这个年代法国大餐的张朝华来说,也算开了一顿洋荤。
(晚上还有一章)